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基本目的有( )。
A: 提供充分、適當的記錄,作為出具審計報告的基礎
B: 保留對未來審計工作持續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的記錄
C: 便于監管機構和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其他相關要求,對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執業質量檢查
D: 提供證據,證明注冊會計師已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劃和執行了審計工作
【考點】審計工作底稿概述—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目的
【解題思路】區分基本目的和其他目的。
【具體解析】注冊會計師應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以實現下列目的:
(1)提供充分、適當的記錄,作為出具審計報告的基礎;(選項A)
(2)提供證據,證明注冊會計師已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劃和執行了審計工作。(選項D)
除上述目的外,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還可以實現下列目的:
(1)有助于項目組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
(2)有助于負責督導的項目組成員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管理》的規定,履行指導、監督與復核審計工作的責任;
(3)便于項目組說明其執行審計工作的情況;
(4)保留對未來審計工作持續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的記錄;(選項B)
(5)便于會計師事務所實施項目質量復核與檢查;
(6)便于監管機構和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其他相關要求,對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執業質量檢查。(選項C)答案選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