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年1月25日以其擁有的一項非專利技術與乙公司生產的一批商品交換。交換日,甲公司換出非專利技術的成本為80萬元,累計攤銷為15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換入商品的賬面成本為72萬元,未計提跌價準備,公允價值為100萬元,增值稅額為16萬元,甲公司將其作為存貨;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30萬元現金。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對該交易應確認的收益為( )。
A: 0
B: 22萬元
C: 65萬元
D: 81萬元
該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但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應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收到的補價為基礎確定換出資產的損益,甲公司對該交易應確認的收益=(100+30+16)-(80-15)=81(萬元)。 甲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借:庫存商品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6 銀行存款 30 累計攤銷 15 貸:無形資產 80 資產處置損益 81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