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甲公司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經協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庫存商品償還其所欠全部債務。債務重組日,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為1000萬元;用于償債商品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公允價值為700萬元,增值稅額為112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該債務重組對甲公司利潤總額的影響金額為( )。
A: 100萬元
B: 188萬元
C: 288萬元
D: 300萬元
該債務重組對甲公司利潤總額的影響金額=1000-(700+112)+(700-600)=288(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