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2014年12月發生如下經營業務:購進貨物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24萬元;本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本月期初留抵稅額為10萬元;本月出口貨物取得銷售額折合人民幣200萬元,全部收款存入銀行。該生產企業當月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萬元。
A: 1.9
B: 1.7
C: 0.9
D: 2.6
當月增值稅應納稅額=100×17%-[24-200×(17%-13%)]-10=-9(萬元),免抵退稅額=200×13%=26(萬元);9萬元<26萬元,所以應退稅額=9萬元,免抵稅額=26-9=17(萬元),所以該生產企業當月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計=17×(5%+3%+2%)=1.7(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