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9月1日A公司與B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協議,B公司所欠A公司的220萬元貨款按如下方式結清:B公司以現金清償20萬元,剩余款項以一批原材料償還貨款,原材料的采購成本為155萬元,債務重組日公允價值為150萬元,B公司應當按13%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A公司,A公司不會另外繳納增值稅。當日,B公司將原材料運抵A公司,并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付給A公司。假定原材料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8萬元,則該債務重組業務對B公司當年營業利潤的影響金額為( )
A: 39萬元
B: -5萬元
C: 43.5萬元
D: 21萬元
【考點】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解題思路】債務人以非金融資產清償債務的處理。
【具體解析】債務人應當在相關資產和所清償債務符合終止確認條件時予以終止確認,并按照下列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1)債務人以金融資產清償債務,應將所清償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償債金融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2)債務人以非金融資產清償債務,應將所清償債務賬面價值與轉讓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其他收益——債務重組收益”科目。
債務人B公司計入其他收益的金額=220-20-(155-18)-150*13%=43.5(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