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生產貨物用于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100000元,當月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3400元。當月從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租入一機器,取得的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租賃費20000元,該機器既用于生產貨物,又用于企業職工食堂。則該企業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為( )元。
A: 17000
B: 16911.9
C: 13600
D: 7000
【考點】增值稅計算
【解題思路】掌握增值稅計算過程,先計算銷項,再計算進項。
【具體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該企業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3400+20000×13%=6000(元);則該企業當期應納增值稅=100000×13%-6000=7000(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