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1月1日,甲居民企業向其股東乙居民企業借款4 000萬元,年利率為8%,借款期限為1年,2×20年12月31日向乙居民企業支付利息320萬元。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為5%,乙居民企業對甲居民企業的權益性投資金額為1 500 萬元,甲、乙居民企業均為非金融企業。2×20年甲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為( )萬元。
A: 320
B: 240
C: 200
D: 150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企業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業的債券性投資和權益性投資比例為2:1,故2×19年甲企業可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為1 500×2×5%=150(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