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回憶·單選題】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下列行政行為不服時,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復議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 加收滯納金
B: 稅收保全措施
C: 處以稅款50%的罰款
D: 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本題考查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選項A,因稅款征納問題發生的爭議(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當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前,必須先經過稅務行政復議程序(復議前置程序);選項A正確。
選項BCD,申請人對復議范圍中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以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稅務行政處罰(①罰款;②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稅權)不屬于征稅行為;選項BCD錯誤。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