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于訴訟時效起算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 定有履行期限的債務的請求權,當事人約定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應當分期分別起算
B: 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債務的請求權,債權人第一次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時就被債務人明確拒絕的,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拒絕之日起算
C: 人身傷害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且侵害人明確的,從受傷之日起算
D: 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應當權利人知道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考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解題思路】掌握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這一知識點。
【具體解析】選項A,根據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因此選項A表述錯誤,當選。
選項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債務的請求權,債權人第一次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時就被債務人明確拒絕的,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拒絕之日起算,因此選項B表述正確,不選。
選項C,人身傷害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且侵害人明確的,從受傷之日起算,因此選項C表述正確,不選。
選項D,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應當權利人知道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因此選項D表述正確,不選。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