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多選題】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滿,乙有意將該住房出售。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乙應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甲,甲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B: 如果乙對甲隱瞞情況,將房屋出售給丙,甲可以主張乙、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C: 如果甲放棄優先購買權,當丙購得該住房成為新所有人后,即使租期未滿,也有權要求甲立即遷出該住房
D: 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購買該住房,則甲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因此選項A正確;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選項B錯誤;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因此選項C錯誤;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選項D正確。
答案選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