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企業甲公司在破產案件受理前因欠繳稅款產生滯納金。下列關于該滯納金在破產程序中清償順位的表述中,符合破產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該滯納金與欠繳稅款處于相同受償順位
B: 該滯納金屬于普通債權,受償順位劣后于欠繳稅款
C: 該滯納金劣后于普通債權受償
D: 該滯納金不屬于破產債權,在破產程序中不予清償
【考點】本題考核破產財產的分配
【解題思路】熟悉破產財產分配順序。
【具體解析】本題考核破產財產分配。破產企業在破產案件受理前因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屬于普通債權,不享有與欠繳稅款相同的優先受償地位。破產案件受理后因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不屬于破產債權,在破產程序中不予清償,因此選項B正確。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