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新金融工具準則,企業應當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對有關金融工具進行減值會計處理并確認損失準備。以下不屬于金融工具減值項目的是( )。
A: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B: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C: 合同資產
D: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考點】金融工具的計量-金融工具的減值
【解題思路】掌握金融資產減值的處理。
【具體解析】企業應當按照本準則規定,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對下列項目進行減值會計處理并確認損失準備:(一)按照本準則第十七條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按照本準則第十八條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二)租賃應收款。(三)合同資產。(四)企業發行的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以外的貸款承諾和適用本準則第二十一條(三)規定的財務擔保合同。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