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業欠甲到期借款3萬元,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萬元;甲向該合伙企業購買了一批產品,應付貨款5萬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是( )。
A: 甲可將其所欠合伙企業5萬元貨款與該合伙企業所欠其3萬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萬元到期借款相抵銷,甲無需再向合伙企業償付貨款
B: 甲只能將其所欠合伙企業5萬元貨款與該企業所欠其3萬元到期借款進行抵銷,因此甲仍應向該合伙企業償付2萬元
C: 甲只能將其所欠合伙企業5萬元貨款與乙所欠其2萬元到期借款進行抵銷,因此甲仍應向該合伙企業償付3萬元
D: 甲所欠合伙企業之債務與該合伙企業及乙所欠其債務之間均不能抵銷
甲與該合伙企業相互之間的債權債務可以抵銷,但甲不得以其對乙的債務去抵銷甲欠該合伙企業的債務。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