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500萬元設立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和乙各出資40%,丙出資20%。該公司章程的下列條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 股東會表決時,甲、乙、丙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B: 股東會表決選舉公司董事和總經理時,須經甲、乙、丙一致同意,決議方為通過
C: 公司分配利潤時,丙有優先分配權;公司當年利潤不足10萬元的,僅分配給丙,超過10萬元的部分,甲、乙、丙按出資比例分配
D: 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財產,甲、乙、丙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考點】本題考核股東權利
【解題思路】高管-董事會-股東(大)會
【具體解析】根據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選項A正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是董事會的職權,因此選項B錯誤;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因此選項C正確;公司財產解散后依法清算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因此選項D正確。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