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購買了一套住房。甲出資90萬元,乙出資60萬元,雙方未約定共有類型。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機,請丙裝修公司對房屋重新裝修,并告知丙,該房屋由自己與乙共有,但裝修費用由乙一人承擔。乙獲悉裝修事宜后,表示反對,并拒絕向丙付款。后乙欲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丁。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乙對該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關系
B: 甲對房屋重新裝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 乙轉讓房屋所有權,須征得甲的同意
D: 對于丙公司的付款請求,乙有權拒絕
根據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因此選項A錯誤;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因此選項B錯誤;對外關系上,任何一位按份共有人均有權主張全部債權或有義務承擔全部債務,因此選項D錯誤。按份共有人轉讓所有權時,需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所以乙轉讓房屋所有權,須征得甲的同意,選項C正確。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