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在參加商場的有獎銷售過程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20000元。陳某領獎時告知商場,從中獎收入中拿出5000元通過教育部門向某希望小學捐贈。商場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陳某實際可得中獎金額為( )元。
A: 15000
B: 13800
C: 12000
D: 11000
【考點】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解題思路】先計算公益性捐贈的扣除限額,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最后計算實際到手的金額。
【具體解析】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公益性捐贈在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捐贈限額為20000×30%=6000(元),所以這5000元可以據實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20000-5000=15000(元);應納稅額(即商場代扣稅款)=15000×20%=3000(元)。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