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不將其計入當期損益的是( )。
A: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且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
B: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
C: 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
D: 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考點】合同取得成本
【解題思路】符合合同取得成本定義的計入合同取得成本中。
【具體解析】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且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為簡化實務操作,如果資產攤銷期限不足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