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然人甲與乙簽訂了為期1年的1000萬元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借款利息。后雙方又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甲把房屋賣給乙,房款為甲的借款總額。甲須在一年內以該房款分六期回購房屋。如果甲不回購,乙有權取得房屋所有權。乙交付借款時,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據。后甲未按約定回購房屋,也未把房屋過戶給乙。因房屋價格上漲,甲主張償還借款本息。根據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甲乙之間是借貸合同關系,不是房屋買賣合同關系
B: 因為沒有約定利息,所以視為沒有利息
C: 乙不能獲得房屋所有權
D: 因甲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應承擔違約責任
(1)根據規定,當事人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并向當事人釋明變更訴訟請求。本題中甲須在一年內以該房款分六期回購房屋,否則乙有權取得房屋所有權,因此房屋買賣實質上相當于民間借款合同的擔保,而甲未按約定償還借款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選項A、D正確。(2)根據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因此B正確。(3)按照合同,乙享有該房屋的擔保物權而非所有權,選項C正確。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