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錢某、孫某和李某共同出資設立一個普通合伙企業,錢某被委托單獨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錢某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了較大的損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為此,趙某、孫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將錢某除名,并作出除名決議,書面通知錢某本人。對于該除名決議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趙某、孫某和李某不能決議將錢某除名,但可以終止對錢某單獨執行合伙事務的委托
B: 如果錢某對除名決議沒有異議,該除名決議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 如果錢某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D: 如果錢某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裁決
本題考核合伙人的退伙。(1)選項A: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2)選項B: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3)選項CD: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