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產業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為有限合伙企業。其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 擔任該基金總經理
B: 對該基金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C: 參與選擇承辦該基金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D: 依法為該基金提供擔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①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選項B);③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選項C);④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⑤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⑥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⑦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⑧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選項D)。
答案選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