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程序終結后,債權人發現破產人有應當供分配的其他財產,可以在破產程序終結后( )內請求人民法院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分配。
A: 6個月
B: 2年
C: 1年
D: 3年
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2年內,債權人發現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追回的財產或者有應當供分配的其他財產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分配。
答案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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