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項銷售合同,合同中訂明甲公司應在2016年8月銷售給乙公司一批物資。由于甲公司違約未按期發貨,致使乙公司發生重大經濟損失。2016年12月,乙公司將甲公司告上法庭,年末案件仍未判決,甲公司就該案件計提了300萬元預計負債。2017年2月10日,法院判決甲公司賠償400萬元,甲、乙公司均服從判決,判決日甲公司支付賠償款400萬元。甲、乙公司2016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均在2017年3月20日完成(假定預計負債產生的損失不允許在預計時稅前扣除)。甲公司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減少甲公司2016年凈利潤的金額為(所得稅稅率為25%,按照10%提取盈余公積)多少萬元。 ( )
A: 75
B: 100
C: 25
D: 300
400*25%-100-300*25%=-75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