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城一家食品加工企業,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1月份購進貨物取得普通發票的銷售額合計500000元,銷售貨物開具普通發票銷售額合計700000元,出租設備取得收入100000元。本月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別為( )元。
A: 城市維護建設稅1165.05元
B: 城市維護建設稅2231.1元
C: 教育費附加699.03元
D: 地方教育附加466.02元
【考點】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計算
【解題思路】題干關鍵詞:縣城、小規模納稅人,注意稅率的確定
【具體解析】
該企業銷售貨物應納增值稅=700000÷(1+3%)×3%=20388.35(元);
出租設備應納增值稅=100000÷(1+3%)×3%=2912.62(元);
應交增值稅=20388.35+2912.62=23300.97
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3300.97×5%=1165.05(元);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