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回憶 單選】甲餐廳承接乙的婚宴,雙方約定:婚宴共辦酒席20桌,每桌2000元,乙先行向甲餐廳支付定金1萬元,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合同訂立后乙未依約向甲支付定金,婚宴前一天,乙因故通知甲取消婚宴,甲要求乙依約支付1萬元 定金與5000元違約金。根據民法典合同編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餐廳應在1萬元定金與5000元違約金之間擇一向乙主張,因為定金與違約金不能同時 適用
B: 甲餐廳僅有權請求乙支付8000元定金,因為定金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
C: 甲餐廳無權請求乙支付定金,因為乙未實際交付定金,定金條款尚未生效
D: 甲餐廳無權請求乙支付定金,因為定金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條款無效
選項A,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題中由于未支付定金,因此雙方的定金合同未生效,出了事情,就只能按照違約金來處理。 選項B,定金合同壓根就沒有成立,何來要求? 選項C,由于未支付定金,因此雙方的定金合同未生效,表述正確。 選項D,看似很有道理,但是要抓本質,定金合同沒有成立。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