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x16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9 700萬元,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20 000萬股,年初已發行在外的潛在普通股有:(1)認股權證750萬份,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行權日以8元的價格認購1股本公司新發股票。(2)按照面值發行的3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5 000萬元,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為4% ,轉股價格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債券可轉換為10股面值為1元的普通股。(3)按照面值發行的5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4 500萬元,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為4.5%,轉股價格為每股9元,即每100元債券可轉換為11.11股面值為1元的普通股。當期普通股平均價格為12元,年度內沒有認股權證被行權,也沒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被轉換或贖回,不考慮相關稅費。假定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的分拆,且債券票面利率等于實際利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
A: 認股權證的稀釋程度最高
B: 可轉換公司債券假設轉換會增加當期凈利潤金額
C: 認股權證的假設行權會增加當期凈利潤金額
D: 4.5%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反稀釋性
認股權證的假設行權條件一般不影響當期凈利潤,選項C錯誤。 基本每股收益=9 700/20 000=0.485 元/股 增量股每股收益越小,稀釋性越大,按照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 排列第一的為認股權證,股數增加=750-750*8/12=250股 排列第二的為4%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增量股每股收益=(5 000*4%)/(5 000/10)=0.4元/股 排名第三的為4.5%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增量股每股收益=(4 500*4.5%)/(4 500/9)=0.405元/股 分步計入稀釋每股收益 認股權證計入:9 700/(20 000+250)=0.479元/股 認股權證.4%的可轉債計入:(9 700+5 000*4%)/(20 000+250+5 000/10)=0.477元/股 認股權證.4%的可轉債.4.5%的可轉債計入:(9 700+5 000*4%+4 500*4.5%)/(20 000+250+5 000/10+ 4 500/9)=0.475元/股 從計算過程可得,4.5%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具有稀釋性。所以選項D錯誤。
答案選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