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產品一批,售價5000萬元,成本為4000萬元,款項尚未收回。協議約定,乙公司有權在3個月內退還該批產品。甲公司根據過去的經驗,估計該批產品的退貨率為25%,假定該批產品發出時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截至2014年12月31日,該批商品退貨率為30%。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2014年度因銷售該商品確認收入的金額為( )萬元。
A: 3500
B: 3750
C: 5000
D: 0
【解析】甲公司2014年度因銷售該商品確認收入的金額=5000×(1-30%)=3500(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