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于2015年10月發布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全部15項產出成果。下列各項中,屬于該產出成果的有( ).
A: 《防止稅收協定優惠的不當授予》
B: 《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
C: 《消除混合錯配安排的影響》
D: 《確保轉讓定價結果與價值創造相匹配》
本題考查國際稅收中國際反避稅的相關規定。
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達成了以下15項成果:
第一項成果:《關于數字經濟面臨的稅收挑戰的報告》。
第二項成果:《消除混合錯配安排的影響》(選項C).
第三項成果:《制定有效受控外國公司規則》。
第四項成果:《對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項支付實現的稅基侵蝕予以限制》。
第五項成果:《考慮透明度和實質性因素有效打擊有害稅收實踐》。
第六項成果:《防止稅收協定優惠的不當授予》(選項A).
第七項成果:《防止人為規避構成常設機構》。
第八項至第十項成果:《確保轉讓定價結果與價值創造相匹配》(選項D).
第十一項成果:《衡量和監控 BEPS》。
第十二項成果:《強制披露規則》。
第十三項成果:《轉讓定價文檔與國別報告》。
第十四項成果:《使爭議解決機制更有效》。
第十五項成果:《開發用于修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多邊工具》。
因此,選項ACD 正確。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