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車制造廠2020年9月將自產轎車10輛向某汽車租賃公司進行投資,雙方協議投資作價120000元/輛,將自產轎車3輛轉作本企業固定資產,將自產轎車4輛獎勵給對企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員工。該企業生產的同類轎車售價為180000元/輛(不含增值稅)。該汽車制造廠應納車輛購置稅( )元。
A: 54000
B: 72000
C: 192000
D: 246000
【考點】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掌握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具體解析】對外投資、獎勵的車輛,最終的車主不是汽車廠,所以,這兩項業務汽車廠不涉及車購稅;自產自用3輛,這是汽車廠家所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即車輛配置序列號相同的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應繳納車輛購置稅=3×180000×10%=54000(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