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9月進口散裝葡萄酒,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10萬元,關稅稅率14%。該企業將進口的散裝葡萄酒全部用于連續生產瓶裝葡萄酒并全部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50萬元。已知葡萄酒的消費稅稅率為10%。則該企業境內銷售環節應納消費稅( )萬元。
A: 5
B: 3.73
C: 4
D: 3
【考點】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先計算進口環節應繳納的消費稅,再計算內銷環節應繳納的消費稅,最后將二者相減。注意符合條件的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具體解析】
(1)該企業進口環節應繳納消費稅=10×(1+14%)÷(1-10%)×10%=1.27(萬元);
(2)納稅人從葡萄酒生產企業購進、進口葡萄酒連續生產應稅葡萄酒的,準予從葡萄酒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所耗用應稅葡萄酒已納消費稅稅款。
則該企業內銷環節應納消費稅=50×10%-1.27=3.73(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