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上市公司的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就相關事項與普通股股東分類表決。該相關事項有( )。
A: 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
B: 一次減少公司注冊資本達5%
C: 變更公司形式
D: 發行優先股
【解析】優先股東一般沒有表決權,除非涉及自身利益。
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就以下事項與普通股股東分類表決,其所持每一優先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優先股沒有表決權:(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2)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4)發行優先股;(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