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7年1月1日購入乙公司35%的股份,購買價款為3 500萬元,自取得投資之日起派人參與乙公司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取得投資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0 000萬元(與賬面價值相等)。2017年8月1日,甲公司將自產A產品出售給乙公司,售價1 000萬元,成本800萬元,乙公司將其作為存貨核算。2017年度,乙公司實現凈利潤1 500萬元,至2017年年末上述存貨對外出售30%。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甲公司由于該項投資2017年度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萬元。
A: 504
B: 476
C: 450
D: 455
【解析】權益法核算下,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需要調整被投資方凈利潤。 甲公司將成本為800萬元的產品以1 00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乙公司,甲公司確認了收入1 000萬元,結轉了成本800萬元,在這個處理過程中增加了損益。但是因為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的股權,那么相當于對于持股35%的部分,屬于自己與自己進行的交易,所以針對這部分涉及的未對外實現的損益140萬元[(1 000-800)×70%],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這部分需要在投資方確認投資收益的時候直接調整,即不考慮所得稅影響的情況下,在計算調整后的被投資方的凈利潤的時候,需要調減凈利潤140萬元,會影響到最終根據調整后的凈利潤乘以持股比例計算的投資收益。 調整后的凈利潤=1 500-140=1 360(萬元),持股比例為35%,確認的投資收益=1 360×35%=476萬元。 參考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3 500 貸:銀行存款 3 5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476 貸:投資收益 476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