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6月外購原材料取得防偽稅控機開具的進項稅額專用發票,注明進項稅額137.7萬元并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當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50萬元,外銷貨物取得收入115萬美元(美元與人民幣的比價為1:8),該企業適用增值稅稅率16%,出口退稅率為12%。該企業6月應退的增值稅為( )。
A: 75.4萬元
B: 100.9萬元
C: 119.6萬元
D: 137.7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15×8×(16%-12%)=36.8(萬元)(轉入外銷成本影響所得稅) 當期應納增值稅=150×16%-(137.7-36.8)=-76.9(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115×8×12%=110.4(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110.4>期末留抵稅額76.9;則應退76.9萬元。 提示:學會使用“實耗法”確定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為當期進料加工出口貨物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 其計算公式為: 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當期進料加工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計劃分配率。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