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雇員王某2014年12月29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王某在本企業工作年限9年,領取經濟補償金87500元,領取12月工資4000元。假定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000元,王某12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元。
A: 、1650
B: 、1655
C: 、1760
D: 、1670
超過上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資收入:57500÷9=6388.89(元),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6388.89-3500)×10%-105]×9=1655(元)
領取工資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3500)×3%=15(元)
合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655+15=1670(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