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進行所得稅費用的核算,該公司20×7年度利潤總額為4 000萬元,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已知自20×8年1月1日起,適用的所得稅率變更為25%。20×7年發生的交易和事項中會計處理和稅收處理存在差異的有:本期計提國債利息收入500萬元;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1 500萬元;年末持有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上升100萬元。假定20×7年1月1日不存在暫時性差異,則甲公司20×7年確認的所得稅費用為( )萬元。
A: 660
B: 1 060
C: 1 035
D: 627
【解析】 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不納稅,因此要調減;稅法上也不認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里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也需要納稅調減,所以應交所得稅=(4 000-500-1 500)×33%=660(萬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1 500+100)×25%=400(萬元)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遞延所得稅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不影響所得稅費用。
借:所得稅費用 1 035
其他綜合收益 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660
遞延所得稅負債 400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