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反壟斷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定正當理由的有( )。
A: 清償債務
B: 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
C: 處理鮮活商品
D: 處理積壓商品
【解析】因下列情形而進行的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均為正當:①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和積壓商品的(選項CD);②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的(選項A);③在合理期限內為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的(選項B)。
答案選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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