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匯票未記載事項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出票后1個月內付款
B: 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
C: 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的,經出票人授權可以補記
D: 匯票上未記載出票日期的,該匯票無效
本題考核匯票的記載事項。根據《票據法》規定,如果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視為見票即付,并不必然導致票據的無效。如果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地為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我國《票據法》不允許簽發無記名匯票,故匯票上應將收款人名稱作為應記載的絕對之事宜。匯票上記載的收款人名稱,不可以授權補記(支票可以)。匯票上的出票日期,為絕對應記載事項。匯票未記載絕對應記載事項之一的,匯票無效,所以D正確。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