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17年1月1日,甲公司應收乙公司貨款為1 000萬元。由于乙公司資金周轉發生困難,2×17年2月14日,雙方協商進行債務重組,協議如下: (1)乙公司以一批商品清償部分債務。商品的市場價格為100萬元,成本為80萬元,增值稅額為17萬元; (2)乙公司以其發行的普通股抵償部分債務,用于抵債的普通股為400萬股,股票市價為1.5元,股票面值為1元。(假設甲公司將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理) (3)扣除上述抵債資產再豁免150萬元之后的剩余債務,延長1年后支付,并加收利率為4%的利息,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同時規定如果乙公司2×17實現凈利潤超過80萬元,應歸還豁免債務的10萬元。 已知甲公司已計提壞賬準備為100萬元。假定乙公司2×17年很可能實現凈利潤80萬元。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并且甲公司沒有向乙公司另行支付增值稅。對于協議規定如果乙公司2×17實現凈利潤超過80萬元歸還豁免債務10萬元的條款,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對于債權人來說,該事項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10萬元
B: 對于債務人來說,該事項屬于或有事項,但不確認預計負債
C: 對于債務人來說,該事項不屬于或有事項
D: 對于債務人來說,該事項應當確認預計負債10萬元
【考點】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解題思路】掌握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中預計負債的確認
【具體解析】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債權人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對于債權人而言,或有應收金額是或有資產,不用確認為資產。對于債務人而言,由于乙公司2×17年很可能實現凈利潤80萬元,對于協議規定如果乙公司2×17實現凈利潤超過80萬元歸還豁免債務10萬元的條款,所以乙公司需要確認10萬元的預計負債。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