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均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2013年12月31日,甲企業對某項存在減值跡象的對外出租的建筑物進行減值測試,減值測試的結果表明該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額為1 000萬元。該項建筑物系甲企業2010年6月15日購入,原價為1 500萬元,甲企業采用年限平均法對其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預計凈殘值為0。則2013年12月31日該項建筑物應計提減值準備的金額為( )萬元。
A: 500
B: 231.25
C: 237.5
D: 262.5
【考點】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與計量
【解題思路】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
【具體解析】該項建筑物在2013年12月31日計提減值準備前的賬面價值=1 500-1 500/20×3.5=1 237.5(萬元),可收回金額為1000萬元,因此2013年12月31日該項建筑物應當計提的減值準備的金額=1 237.5-1 000=237.5(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