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位于某經濟落后地區,2019年12月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權(未取得土地使用證書),2020年1月已按1500平方米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2020年4月該企業取得了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上面注明的土地面積為2000平方米。已知該地區適用每平方米0.9元-18元的固定稅額,當地政府規定的固定稅額為每平方米0.9元,并另按照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降低稅額標準。則2020年該企業應該補繳1-3月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為( )。
A: 0元
B: 78.75元
C: 945元
D: 1260元
【考點】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掌握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經濟落后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
【具體解析】應補繳1-3月的城鎮土地使用稅=(2000-1500)×0.9×(1-30%)×3/12=78.75(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