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年初,甲公司銷售各類商品共計 50000 萬元(不包括客戶使用獎勵積分購買的商品),
授予客戶獎勵積分共計 50000 萬分,假設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為每分 0.01 元。2020 年年末,甲公司估計授予的獎勵積分將有 80%使用。當年客戶使用獎勵積分共計 30000 萬分。
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 2020 年度應確認的收入總額為( )。
A: 49900.79 萬元
B: 49875 萬元
C: 49800 萬元
D: 50500 萬元
客戶購買商品的單獨售價合計為 50000 萬元,甲公司估計積分的單獨售價=50000× 0.01×80%=400(萬元)。分攤至商品的交易價格=50000/(50000+400)×50000=49603.17(萬元),分攤至積分的交易價格=400/(50000+400)×50000=396.83(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5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9 603.17
合同負債 396.83
2020 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被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數額/預期將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總數×分攤至積分的交易價格=30000/(50000×80%)×396.83=297.62
(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合同負債 297.62
貸:主營業務收入 297.62
2020 年應確認的收入總額=49 603.17+297.62=49900.79(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