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8年發生了5 000萬元廣告費支出,發生時已作為銷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稅法規定,該類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允許當期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允許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稅前扣除。甲公司2×18年實現銷售收入25 000萬元。該公司2×18年因該事項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為( )。
A: 0萬元
B: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3 750萬元
C: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 250萬元
D: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 250萬元
稅法雖然對廣告費的扣除設置了上限,但是超限金額能夠在以后年度稅前扣除,所以這種差異并不會一直存在。此項規定會使得企業廣告費超支當年多交所得稅,但以后年度會少交所得稅,所以屬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金額=5 000-25 000×15%=1 250(萬元),故D選項正確。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