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公司應付乙公司購貨款20000萬元于2×20年6月20日到期,經與乙公司協商進行債務重組,GD公司以其生產的200件甲產品抵償該債務,GD公司將抵債產品運抵乙公司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原20000萬元債務結清,GD公司甲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稅價格)為每件70萬元(不含增值稅),成本為每件4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月30日,GD公司將甲產品運抵乙公司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GD公司、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3%。乙公司在該項交易前已就該債權計提了5000萬元壞賬準備,該債權公允價值為140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關于該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A: GD公司應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為12000萬元
B: GD公司應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為10180萬元
C: 乙公司取得甲產品的入賬價值為14000萬元
D: 乙公司應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為-1000萬元
【考點】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
【解析】GD公司應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20000-200×40-200×70×13%=10180(萬元),選項B正確,選項A錯誤;乙公司取得甲產品的入賬價值=14000-200×70×13%=12180(萬元),選項C錯誤;乙公司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14000-(20000-5000)=-1000(萬元),選項D正確。
答案選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