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項中,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
A: 企業在年會上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取得的禮品收入
B: 取得的不競爭款項
C: 受贈房屋所得
D: 擔保所得
【考點】征收范圍
【解題思路】掌握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
【具體解析】
選項A,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選項B,企業向個人支付的不競爭款項,按“偶然所得”征稅
選項C,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選項D,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選項CD來自于《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