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按照面值發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總額為300 000萬元,發行價格為300 000萬元,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后的一年可以以每股10元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股票。發行費用為4 000萬,實際收到的價款已經存入銀行。該可轉債的發行期限為三年,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依次為1%,2%,3%;支付利息的時間分別為每年的年末。已知二級市場上沒有附帶轉股權的債券市場利率為6%,(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考慮發行費用后的實際利率為6.5%,則2018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攤余成本為( )萬元。
A: 278 201.015
B: 288 201.015
C: 268 201.015
D: 258 201.015
【解析】該可轉債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為300 000×1%×(P/F,6%,1)+300 000×2%×(P/F,6%,2)+(300 000×3%+300 000)×(P/F,6%,3)=3 000×0.9434+6 000×0.8900+309 000×0.8396=267 606.6萬元,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為300 000-267 606.6=32 393.4萬元; 債券應該分攤的發行費用為4 000×267 606.6/300 000=3 568.088萬元; 2018年1月1日的攤余成本為267 606.6-3 568.088=264 038.512萬元; 因此2018年12月31日的攤余成本為264 038.512×(1+6.5%)-300 000*1%=278 201.015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