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于2×17年年初制訂和實施了兩項短期利潤分享計劃:(1)對公司管理層進行激勵計劃,計劃規定,公司全年的凈利潤指標為10 000萬元,如果在公司管理層的努力下完成的凈利潤超過10 000萬元,公司管理層將可以分享超過10 000萬元凈利潤部分的10%作為額外報酬。假定至2×17年12月31日,丙公司全年實際完成凈利潤15 000萬元;(2)對公司銷售人員進行激勵計劃,計劃規定,公司全年的每人銷售指標為100臺,如果超過100臺銷售指標,超出100臺的部分每人每臺提成1 000元作為額外報酬。假定至2×17年12月31日,丙公司銷售人員為200人,其中150人超過100臺銷售指標,每人銷售數量均為108臺。假定不考慮離職等其他因素,丙公司按照利潤分享計劃應確認的額外薪酬為( )。
A: 620萬元
B: 120萬元
C: 500萬元
D: 0
【考點】短期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解題思路】掌握短期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具體解析】丙公司應確認的額外薪酬=(15 000-10 000)×10%+(108-100)×0.1×150=620(萬元),選項A正確。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