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的股東乙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說明目的。甲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乙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拒絕提供查閱。甲公司對股東查閱權未有任何約定和規定。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于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不正當目的”的有( )。
A: 股東乙自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務的
B: 股東乙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務的
C: 股東乙為了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D: 股東乙在向甲公司提出查閱請求之日的5年前,曾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有限責任公司有證據證明股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股東有“不正當目的”:①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務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選項AB);②股東為了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選項C);③股東在向公司提出查閱請求之日前的3年內,曾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選項D);④股東有不正當目的的其他情形。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