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擁有聯營企業乙公司 35% 的股權,擬出售 30% 的股權,符合持有待售條件,甲公司持有剩余的 5% 股權,且對被投資方不具有重大影響。下列會計處理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35% 股權投資仍繼續采用權益法核算
B: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30% 股權投資停止采用權益法核算, 5% 投資繼續采用權益法核算
C: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35% 股權投資停止采用權益法核算
D: 甲公司將持有乙公司 35% 股權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對乙公司 30% 股權投資應劃分為持有待售,停止采用權益法核算,對剩余 5% 股權投資在劃分為持有待售的 30% 股權投資出售前繼續采用權益法進行會計處理,選項 B 正確。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