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為2×11年新成立的公司,2×11年發生經營虧損3 00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該虧損可用于抵減以后5個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預計未來5年內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該虧損。2×12年實現稅前利潤800萬元,未發生其他納稅調整事項,預計未來4年內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剩余虧損。2×12年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根據2×12年頒布的新所得稅法規定,自2×13年1月1日起該公司適用所得稅稅率變更為25%。2×13年實現稅前利潤1 200萬元,2×13年未發生其他納稅調整事項,預計未來3年內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剩余虧損。不考慮其他因素,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 2×11年末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990萬元
B: 2×12年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264萬元
C: 2×12年末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為550萬元
D: 2×13年末當期應交所得稅為0
【解析】 2×11年末,A公司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3 000×33%=990(萬元);
2×12年末,可稅前補虧8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為(3 000-800)×25%=550(萬元),應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990-550=440(萬元),應交所得稅為0,當期所得稅費用=440萬元;
2×13年末,可稅前補虧1 2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為(3 000-800-1 200)×25%=250(萬元),應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550-250=300(萬元),應交所得稅為0,當期所得稅費用=300萬元。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