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事項是( )。
A: 采用浮動股息率
B: 在有可分配稅后利潤的情況下必須向優先股股東分配股息
C: 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的差額部分不再累計到下一個會計年度
D: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還可以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余利潤分配
【考點】公司優先股的發行與交易
【解題思路】熟悉優先股的公開發行時的特殊要求
【具體解析】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規定以下事項:
(1)采取固定股息率;(選項A錯誤)
(2)在有可分配稅后利潤的情況下必須向優先股股東分配股息;(選項B正確)
(3)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的差額部分應當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選項C錯誤)
(4)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余利潤分配。(選項D錯誤)
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可就第(2)項和第(3)項事項另行規定。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