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事項有(???? )。
A: 在有可分配稅后利潤的情況下必須向優先股股東分配股息
B: 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的差額部分應當累計到下一個會計年度
C: 采取固定股息率
D: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余利潤分配
【解析】優先股公開發行時的特殊要求。為了保護公眾投資者,《指導意見》要求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規定以下事項:(1)采取固定股息率(選項 C)。(2)在有可分配稅后利潤的情況下必須向優先股股東分配股息(選項 A)。(3)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的差額部分應當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選項 B)。(4)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余利潤分配(選項 D)。
答案選 ABCD